分配正义
富人是否应该纳税补贴穷人
一、平等的自由主义
罗尔斯《正义论》,政治哲学家
无知之幕——原初状态,原初状态不同于日常赌局,原初状态不可重复。原初状态下,人们会倾向于可以适当不平等,但富人要帮助最穷的人。赌个小的。
罗尔斯认为,正义总意味着平等,在保障基本自由的前提下,不平等要在合理范围内
机会平等,纠正人的社会劣势,没有纠正人的先天劣势
二、自由至上主义
诺齐克,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家
反对纳税,因为人有自我所有权。不平等是不幸,但不能为了平等而平等。一味追求平等反而破坏了更大的公正
贫富差距不重要,重要的是富人的财富是否正当
三、运气均等主义
G. A. 科亨,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,平等主义者
纠正人的先天劣势,再分配力度比左翼自由主义者主张的要大